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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三角关系”: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二)
2017-02-061483

  根据统计,南京市每年的物业纠纷以30%-40%的速度增长,这其中最大的矛盾,就是物业费和物业服务之间的关系了,说白了就是业主花钱买服务,买的值不值?同样对于物业来说,我提供服务,你愿意花钱吗?这两者关系一旦处理不好,小区物业管理很可能就会走进一个恶性循环的死胡同。

  月牙湖花园小区是南京第一批高档住宅小区,17年前,业主每月每平方交8毛钱的物业费,可以说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很高。(包装)2006年南京市出台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共划分为五级三类,物业费分为多层与高层住宅两类,多层住宅的物业费最高为每月每平方米1块2毛5,而高层住宅的物业费最高为每月每平米1块9。当时月牙湖花园小区作为多层住宅小区,物业费定在每月每平方8毛钱,相当于中等收费标准,并且8毛钱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一收就是16年。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是月牙湖花园小区的开发商移交来的前期物业公司,2014年11月,月牙湖花园小区第四届业委会成立,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在和业委会续签服务协议的时候,提出将物业费由8毛钱提高到1块1毛钱,并同时希望把小区的公共收益部分用来补贴物业费,可其中具体细节问题,双方谈判一直不顺利。

  第四届业委会觉得物业服务做的还不够,物业公司却觉得自己已经提供了超值服务。双方协商不成,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决定撤出月牙湖花园小区。

  2015年3月,第四届小区业委会宣布,他们聘请了万园物业管理公司为月牙湖花园小区的新管家,可当月,部分业主却向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2016年1月,法院以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判决撤销,月牙湖花园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作出的重新选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这么一闹,老物业要撤出,新物业选聘又无效,小区管理难道要面临真空期?

  2016年12月30号,栖霞物业最终退出了月牙湖花园小区,江苏爱涛物业作为临时托管物业接手了小区的物业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服务了十多年的老物业撤出小区,确实有些可惜,要说双方的焦点矛盾,其实还是物业费和物业服务的关系不够对等。

  在1998年房改之前,曾经的企业单位负责着厂区宿舍,也就是各个居民生活小区的保洁、治安、房屋整修等工作,应该说那是物业服务的雏形。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个个现代化小区取代了过去的厂区宿舍、单位大院,而一个有品质的小区离不开好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业主的生活质量,继而影响着房价的升值。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本该共同参与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这样才能让业主愿意掏钱,物业服务公司也才能赚钱;反之,物业服务标准降了,业主以拒交物业费去抗议,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业主的生活质量下降,物业公司亏损,只能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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