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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业委会成员 能否找人代理?
2017-11-231845
 业主参加选聘业主委员会成员,但是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该如何处理呢?市民李先生就遇到这样的难题。

  与李先生有共同境遇的业主不在少数,热心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能到现场,对于业主身份的核实,是否有妥善方便的方式呢?就此事,记者从天津市物业协会了解到,具体问题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甄别,遵循各区域的物业办规范。

  “别人代替我参加业委会的会议,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证明身份吗?”某小区业主王先生说。《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而从法律角度来看,有关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须加以本人签名及落款日期才具有效力。如果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须持有公证的该身份证本人的权利授予书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取得代理权,否则视为无效。

  记者从公证机构了解到,关于委托他人代办相关事宜的可以进行委托公证。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即委托人的单方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据此,作为业主,请他人代替自己参加业委会重要事宜,最好采取委托的合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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