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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业主委员会成立难《7》如何面对不同部门“踢皮球”
2018-12-252535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有业主不团结的因素,有开发商阻拦的因素,很多时候还要面对不同部门间“踢皮球”。在此我以我们小区的案例聊聊:

破解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系列,只是我个人经历了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的总结分析,毫无文采和文风。没想到的是得到了全国各地朋友的支持,特别是业主委员会的前辈的抬爱,让我有了写下去的动力,为了便于通过xx,在此我尽量选用中性词语。

在2017年的3月份吧,面对我所在的福泽门小区物业不作为,消防瘫痪,电梯年检标志3年未更新,私搭乱建横行,设置门槛捆绑物业费,乱收费等等。我和小区另外一名业主商量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的监督物业,更好的服务小区居民,先是去了街道办物业科,好不容易见到负责人,被告知成立业主委员会归房管局管理,然后就是劝我们放弃成立业主委员会之类的话题。在房管局物业科得到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被告知需拿到20%的业主签名,暂且不谈签名时被物业公司有预谋的阻拦。最终拿到20%的业主签名递交到了房管局物业科,于是便有了下面的业主来回奔波:

房管局委托街道办和社区对这20%的业主签名进行核实,于是社区便要求名单上的全部业主拿房本亲自到社区核实,并且必须是本人,要签字按手印。一时间,几百业主不得不请假,不得不放下手中工作,参加审核。问题是还有一部分在外地的业主,有房本不在手中的业主怎么办?前期没签名的业主重新签名也不被认可!真可谓劳民伤财啊!

审核!难道不能采取其他方法吗?房管局没有业主房本信息?电话审核不是更有效果吗?社区审核不能上门审核吗?政府便民服务如何便民?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这样审核吗?带着疑问,发起人在社区,街道,房管局三部门间经历了几十次的奔波,社区说是执行的街道安排的审核细节,街道办说是房管局安排的,房管局物业科说他们只要审核结果,不过问审核细节。再然后就是拿出法律法规说上门没有规定,看来相关工作人员是真不知到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则授权”这一最基本的法理。

事情陷入了困境,怎么办?行政法学者,专家老师给了问题的解决办法:索要相关的委托函,具体的委托细节,然后,然后就很快的解决了问题。值得提醒的是,在相关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证据。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执行,同时也要监督相关部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在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你遇到了什么困难?如何破解的?欢迎共同探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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