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头条>海岸华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6月1日起生效)
海岸华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6月1日起生效)
2025-03-12 21:27:43253


  • 海岸华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之日成立。

  •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  第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 (一)业主大会名称:洋浦海岸华庭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海岸华庭物业办公室;

  •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海岸华庭围墙外属(含围墙)以及围墙以内区域;

  •  (三)物业类型:商业住宅物业。

  •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房屋总建筑面积:76695.45平方米,其中:住宅71518.71平方米,660套;商用房4817.14平方米,45套;其它359.60平方米。

  • 第二章 业主大会

  • 第五条 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 (一)线下集体讨论的形式;

  •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 (三)微信或其它网络平台的形式。

  • 第七条 业主大会表决形式由于海岸华庭小区业主较多(共705户),人员较杂,场地有限,召集全体业主参加业主大会有一定的困难。根据《海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45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者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成立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海岸华庭小区共28个单元和45户商铺,业主代表由每单元各推举1名业主,商铺推举1名业主,建立由29人组成的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业主大会职责。 本小区的业主代表大会等同于业主大会,采用以下几种形式代表全体业主进行表决:

  • (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代表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向业主代表逐户派发、回收代表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 (三)微信、短信或其它网络平台方式,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一回收业主代表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 (四)小区内的重大事情,凡需全体业主表决的,均由业主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 第八条 业主代表的职责与待遇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如实反映。业主代表是业主委员会的重要后备力量,业主代表在履行职务时享受劳务补贴,每次业主大会开会筹备前,每人发放50元劳务补助,从公共收益中支出。业主代表职务的终止依照业主委员会职务的终止【即《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方式进行。

  •  第九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 

  •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  第十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  (一)会议筹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  (二)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  (三)征询意见 采用书面或网络平台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纸质或电子版,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  (四)回收统计意见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七条的规定回收业主代表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或微信网络平台公告。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  第十一条 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计算方式确定: 按上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

  •  第十二条 业主投票权代理 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  (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  (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业主或单位业主授权人;

  •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业主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2 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可以连选连任。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  (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或微信平台向全体业主公告。

  •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缺额补选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 30%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第十九条 印章的使用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  (一)向腾讯公司付企业微信服务费300元/年,从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由于小区人员远超500人,普通的微信群只能容500人,无法满足业主需求,需开通企业微信服务,用于整合小区普通业主微信群、业主代表微信群、物业人员与业委沟通群、小区租户群、业主委员会群等,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更高。

  •  (二)根据《海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62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补贴标准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小区业委会人员享受劳务补贴,为激励小区业委会人员确实能够履行职责,为小区做好服务工作,本小区业委会劳务津贴具体支付对象及标准如下: 业委主任260元/月,副主任230元/月,其他委员200元/月。由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代为管理,业委会负责监督,经费收支账目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或微信平台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 第二十二条 小区公共收益的处理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停车费、公共场地经营与出租,归全体业主所有,在扣除业委会活动经费后,所剩公共收益全部记入小区“和谐调控基金”,“和谐调控基金”的实施方案详见“洋海庭委【2022】02号”文件。该文件是本议事规则的有效附件。

  • 第四章 附 则

  • 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本规则由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符合《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合法有效。本规则壹式肆份,新英湾办事处报备一份,业主委员会存档一份,物业一份,全体业主一份(电子档),本规则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本规则于2022年6月1日起生效。 附件:“洋海庭委【2022】02号”文件(见APP公告)


相关推荐

业委会平台与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助理业主委员…

鉴于很多小区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经常遇到线下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业委会平台经过详细考察、调研法律服务团队,针对业委会成立的相关事务法务工作的专业性。最终选定一家专…「详情」

业委会小程序正式上线了,认证房源更加快捷…

业委会小程序正式上线了,一键分享当前小区,认证房源更加快捷!业委会微信小程序1.0开通功能:业委会成立,办公系统申请。业委会成立在线认领房源,参选,投票功能;业…「详情」

从“抢车位大战”到每月公共收益十二万元一…

4月27日凌晨1点,江北区金科廊桥水岸小区外,一辆私家车缓缓驶入新启用的商业街停车场。值班室里,保安小张翻着登记簿感慨:“以前这时候,消防通道都堵得水泄不通,现…「详情」

评论丨居委会取代业委会?“非必要不代行”…

“业主自治空间要被居委会取缔了?”“以后对小区的治理,是不是就没有业委会什么事了?”2025年1月,随着上海一份官方通知在网上流传,各种议论声接连不断。这份通知…「详情」

下载业委会APP
随时随地了解社区动态

立即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