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交付流程
· 开发商发出了书面的交房通知(入住通知)。
· 业主(或合法代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了交房手续(如签署交接单、验房记录等)。
· 开发商向业主移交了房屋钥匙。
· (即使业主尚未入住或装修,只要完成了上述正式接收手续,通常就算“已交付”)。
如果开发商、物业或某些人员说交付率未达到50%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间逾期开发商要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和附带赔偿。
这里会出现两个情况:
1、 未达到交付条件交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因为交付需要向住建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若该表缺失或未通过综合验收(含规划、消防、环保等),可直接证明房屋未达法定交付条件,进而影响整体交付率。
2、 已达到交付条件,业主未收房。开发商达到竣工条件,通知业主收房,在一定期限内,这个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业主未收房,物业费用开始计算。此情况下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二、交付率多少谁来证明
交付率是否达到50%不是业主证明,应该有开发商、物业证明。
开发商说未达到交付条件,那要承担违约金。
物业说业主不收房,物业是否已经做通知,并形成实质意义上的交付,收取相应物业管理费,应有物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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